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作为一个研究机构。紧密依托北京大学的学术优势和抚州地方的资源优势,坚守“创建世界一流、 服务国家战略”的建院宗旨,以推动北京大学教 学科研和抚州经济社会建设、引领全国文化传承 与创新改革实践、推进世界文化交流和人类文明 互鉴为发展目标,力争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 知名的综合型文化智库。
充分发挥高校和地方的各 自专长、优势互补,推动“政产学研”的协同创新。坚持原创导向,积极开展中华美学、戏曲文 化、宗教文化、传统古建保护、文化创意、文化 金融、数字经济和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基础理论研 究;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抚州经济转型、社会发 展、产业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有关地方发展的重大议题,积极开展务实有效的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本级。总编人数小计10人,目前已到岗在编人数9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9人。
第二部分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收入预算总额为12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7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支出预算总额为12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7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7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89.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2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74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4.7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2.85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 2.85万元,增长 100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5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九)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 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①依托北京大学的平台和资源优势,开展与抚州相关的系列活动所需保障的单位的正常运营费用; ②梦园景区的园林维护及物业管理费,含梦园保洁和园林维护绿化等人员经费及产生的相关维护费用。
2)立项依据:依托北京大学学科优势和抚州市地方资源支持,以学术研究、文化交流、产业促进和决策咨询为主线,以中华传统文化、现代治理文化、区域发展文化、文化金融、文化创新、文化资产运营、中外文化融通和国际文化交流为研究重点,整合国内外多学科优质学术资源,组建专业高端、精准前沿的国际化研究团队,建成文化传承与创新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和鲜明特色的研究机构,进一步推进抚州文化发展向更高层次迈进。
3)实施主体: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
4)实施方案:保障单位正常运营及梦园景区的正常维护;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单位正常运营经费及梦园景区的正常维护费用;
见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增1.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成立预算单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创作与保护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文化、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创作与保护事务(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碑)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创作与保护事务(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详细内容见附件: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