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简称北大抚州创新研究院)成立于2020年7月,是北京大学与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研究型市直事业单位。研究院依托抚州地方资源优势,整合北京大学和社会各界的智力资源、人才资源,按照“小平台、大网络、超链接、强应用”的建设理念,打造高端化、高能级的协同创新平台,发挥“思想库、项目库和人才库”的智库功能,侧重技术转化与成果落地,注重培育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业态,力争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型新型智库和研发机构。研究院通过推动中华传统文化、现代治理文化、区域发展文化、文化金融、文化创新、文化资产运营、学术交流与人才培养,打造中外文化融通和国际文化交流的新型特色智库;通过拓展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中西医结合与生物医药、生态文明与碳中和、信息技术与数字创意、现代农业与数智乡创等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孵化与产业转化,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研究院坚持“道”与“技”并重、文化传承与科技创新的融合发展,运用创新研发手段与转化机制,推动文化传承与科技创新的理论创新、知识传播、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研究院努力建设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传承与科技创新的先导、现代治理文化研究与高新技术研发的前沿、国际文化与技术融通交流的高地,结合国家战略发展需求,为推动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国文化强国建设作出贡献。
(二)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是研究院最高决策机构,向主办单位报告工作。研究院设顾问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分别聘请文化和科技领域知名学者、企事业单位知名人士担任;研究院的机构设置包括职能部门、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和实训基地。
(三)研究院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及财政奖补、国家、省、市科研项目支持经费和社会捐赠。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10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小计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遗属人数小计0人。
第二部分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收入预算总额为138.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20.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2万元;上年结转17.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支出预算总额为138.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2.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26.8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3万元;卫生健康业支出1.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和福利支出53.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26.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8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20.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2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1.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3万元;卫生健康业支出1.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15万元,增长14.29%。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0.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九)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专项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单位的正常运营及梦岛景区物业管理保障
2)立项依据:单位正常运营保障
3)实施主体: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
4)实施方案:单位运营中正常支出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2023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85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打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详细内容见附件: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